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。同样的不合格食品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立法 、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司法、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、个体工商户、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 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2022年 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 ,货值约20元的芹菜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这类违法情节轻、但执法实践中发现 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处罚从不是目的,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。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处以6.6万元罚款 。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社会危害性有限,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,比如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。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近年来 ,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、一辆小餐车。社会危害性较低、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、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 ,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 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。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处罚更加适度合理 ,即使合法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
